为发展提供资源支撑和生态保障
——访吉林省林业厅厅长张德新
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带动城乡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如何发挥作用?我省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战略是怎样的?植树节来临之际,记者采访了省林业厅厅长张德新。
张德新说,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多年以来,我省坚持不懈地大搞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工作。上世纪70年代在“三北”地区率先完成了大型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上世纪80年代全面开展了十年绿化吉林大地活动。特别是2001年开展“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动以来,我省的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可喜成就,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重点生态工程稳步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加快,部门绿化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许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经过9年艰苦努力,我省东部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面积不断减少;西部荒漠化土地得到初步治理,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林草产业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城乡绿化水平不断提高,有效改善了我省生态状况和人居环境,保障了农牧业的稳产增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省森林覆盖率由新中国成立时的23.5%提高到现在的43.4%,活立木总蓄积由6亿立方米增加到8.9亿立方米。全省森林年创综合效益价值近千亿元,在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带动城乡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吉林农业大省和林业经济强省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今年是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的最后一年,也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的关键年。在这个造林绿化的攻坚决战年里,我们需要全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造林绿化不是部门行为,是政府行为、社会行为,需要全民、全社会共同参与。我们呼吁全民、全社会提高关注和参与绿化美化吉林大地的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法律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株。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自1981年在我国蓬勃兴起以来,我省累计有2.4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总计义务植树14.1亿株,共建义务植树基地1.23万处,面积达275万亩。全省广大群众进一步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绿化城乡、共建绿色家园的热潮中来,通过植树、育苗、认治认养绿地、林地管护等方式履行义务。农村以乡镇政府为主,城市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和考核制度,力争消灭死角。全省建立健全造林绿化新机制,建立以国家投入为主、鼓励社会积极参与的投资政策,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参与生态建设,欢迎广大群众参与营林事业,欢迎各种投资主体参与造林绿化工作。
在谈到造林绿化的发展战略时,张德新说,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省造林绿化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改变。总的看,目前城乡整体绿化水平不高,防护林体系还不够完善,森林分布不均、质量不高,尤其是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仍然比较脆弱,部分地方和有关部门对绿化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这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的要求还很不适应。所以,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生态建设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绿化工作任重道远。为此,我们决定从2011年开始,实施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造林绿化总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确定一个战略,突出两大任务,构建三大体系,实施八大工程,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水平,为城乡居民生活提供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资源支撑和生态保障。确定一个战略,就是从2011年起,实施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战略。突出两大任务:一是以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为重点,提高现有森林质量,增强林地产出功能;二是以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防沙治碱为重点,不断增加林草植被,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构建三大体系:在东部山区,利用现有森林资源,优化林分结构,构建以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为重点的生态效益林建设体系;在中部平原区,加快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步伐,完善无林带保护的农田区防护林建设,构建以新建和改造防护林为重点,以保护黑土地为目的的农田防护林建设体系;在西部风沙区,巩固生态草建设成果,恢复沙区林草植被,构建以防沙治碱、治理荒漠化土地为重点的防风固沙林(草)建设体系。实施八大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吉林西部绿色生态屏障工程、城镇绿化美化工程、村屯绿化美化工程、绿色通道工程、工矿区植被恢复工程、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