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署办[2010]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坚决遏制一切非法偷猎、非法贩运、非法经营、非法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不断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按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安二号”专项行动方案》,我局结合保护区工作实际,对非法进入保护区人员以及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了专项清理打击。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1、领导重视。接到通知后,保护区成立了“兴安二号”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兼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局长身临一线亲自抓,并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开展全面清查工作。重新调整充实了保护区检查站工作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为加强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单1000份,在主管局长亲自带领下,全局共出动车辆10多台次,人员40人次,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3、对重点区域进行了重点防控。在与十二站林场接壤的重点区域,充实人员进行蹲守检查,并与呼玛县十二站林场签定了联防协议,对重点人员进行了重点管控,严防非法人员进入保护区。
4、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利用直升飞机对保护区进行了全面的巡护和清理。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和宣传作用。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共清除非法入山人员20多人,烧毁地窨子1处,处罚非法偷猎人员一人。有效地遏止了非法进入保护区以及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极大地震慑了保护区周边的不法分子,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使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
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0年1月25日